慈濟技術學院「推動學校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」實施要點
慈濟技術學院「推動學校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」實施要點
一、目的
(一)建立學校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,代替以教師為本位的課程發展機制,縮短或解決技專校院所培育人才與業界所需人才之間,在質與量上之落差,均衡人才供需。
(二)學校透過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,確立系科之產業定位,發展特色課程,強化學生就業知能,提升系科就業率,落實技職教育「務實致用」之教育目標。
(三)建立融入慈濟人文及大愛精神之系科本位課程,發揮慈濟創校之宗旨及教育理念。
二、具體目標
(一)透過產業發展、畢業生就業發展及本校優劣勢分析,確定系科畢業生就業之區域或全國的產業定位。
(二)透過工作能力分析及將其轉換為專業知能分析,具體訂定系科學生所應具備之核心專業能力、職場所需能力及通識能力。
(三)依據系科所應具備之能力,規劃課程、調整師資、改變教學策略等,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就業能力。
(四)透過產學合作改變人才培育的模式,並充分利用產業界資源,突破系科資源之限制。
(一)學校成立建立系科本位課程推動小組(學校層級),組織規程由教務處負責擬訂,如附件一所示。系(科)成立本位課程發展小組(系科層級),組織規程由系(科)負責擬訂,如附件二所示。
(二)為有效推動系科本位課程發展,學校及系科二級本位課程組織得聘請系科定位之產業界、專業團體、學會、公會或校友等代表若干人擔任諮詢顧問或委員提供諮詢或出(列)席小組會議提供相關建議。
(一)本校系(科)實施「優勢、劣勢、機會、威脅(Strength, Weakness, Opportunity, Threat, SWOT)」分析,依組織建立進行各項工作項目或標準化程序之準備與評估。
(二)本校系(科)本位課程發展機制之工作項目、流程及執行時程,由各系(科)訂定,各系(科)得依本身屬性及需求作修正或調整。
(三)各項工作項目所需之表冊文件及格式,由各系科自行發展、規劃及制定。
(一) 系(科)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,執行績效列為校務評鑑的重要項目,必要時得統籌辦理校內專案課程評鑑。
(二) 教務處負責規劃本校推動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之參考原則及流程,如備註。
(三) 教務處負責擬訂各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之審查流程及完成時程,審查檢核表件如附件三。
(四) 學校系科本位課程發展小組審定系科本位課程之執行績效考核。
(一) 系(科)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及推動執行績效,學校得列為招生總量管制及增調系科班之重要參考和依據。
(二) 系科建立本位課程發展,若未有較合適或足夠之產業可定位或師資、設備及其他資源較為不足而影響辦學品質時,應考量建立相關調整或減少招生等之機制。
(三) 辦理系科建立本位課程表現優異單位,由學校發展小組依各系(科)審查檢核成果及執行績效專案呈請校長獎勵。
(一)學校推動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所需相關經營概算納入本校年度預算中,經費概算由教務處及各系系科單位依實際需求及目標分別編列。會計室依權責負責審核管控,並協助必要之調整或流用。
(二)學校相關單位依權責循教育部「私校獎補助發展計畫」、「提升整體教學品質計畫」、「發展學校重點特色計畫」等提出相關計畫之經費申請與補助。
本實施要點經行務會議討論通過,呈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本校推動學校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參考原則及流程圖:
